知名房产中介老板跑路!20多名业主崩溃:房子没了,数千万房款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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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起团伙诈骗案!21世纪不动产作为全国知名的房产经纪服务公司,竟然虚构买主,让我们这些卖房的人将房产证过户后,却拿不到另外70%的尾款,而且21世纪不动产加盟店的老板还把我们的房子抵押给了担保公司,拿了抵押款跑了。
7月26日上午,
20多位市民
集聚台州主城区
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门口讨说法。
我们赶到现场时,
发现该店已锁了门,
内部办公用品已搬空,
门口贴了横幅,
上面写着
“台州第一诈骗黑中介品牌诈骗,
21世纪卖房,还我血汗钱”。
景隆店招牌已经拆除
房产过户后,收不到70%的尾款
叶先生告诉记者,他通过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出售凤凰铂金一套141平方米的房子,售价162.8万元,买主叫童兵辉。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童兵辉支付了首付48.8万元后,约定剩余的114万元通过房屋抵押贷款方式,在7月15日前全部付清。4月25日,双方到台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到了7月15日,一直没有收到尾款,我就催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员工,让他联系买方,但对方一直找理由搪塞我。”叶先生说,到了7月18日,双方在该中介重新写了一份协议,确定尾款支付的时间,可19日,景隆店就关门了,找不到人了。
罗女士说,她在海棠花苑有一套150多平方米的房子,售价360万元,买主叫陈亚琼。对方支付给她120万元的首付,剩余的240万元欠款通过房贷支付。然而直到现在,过了约定的尾款支付日期,罗女士依旧没收到尾款。
“我卖的是景隆公馆的房子,房价是403万元,也是同样的情况,现在已收款是121万,还有282万的尾款,对方未支付给我。”朱先生说。
“买房者中未支付尾款最少的也有100万元。”采访中,这些投诉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联络到的受害人有20多人,涉及金额数千万元。
6月27号,徐先生就被中介催着去办理过户手续。徐先生说,一开始对方这么着急过户,他们也挺犹豫的,毕竟才拿到80多万首付款,万一过户之后,对方不付尾款损失太大。但是中介小周不断地给徐先生吃定心丸。
中介小周告诉徐先生,房子虽然过户给对方,但是房产证会一直放在中介,直到徐先生拿到尾款;即便买房者不付尾款,按照合同中规定,尾款将会由中介代付。
有了中介的这番保证,徐先生在拿到一张欠条之后,就安心的去过户了。
然而,待房子过户之后,徐先生这尾款就迟迟要不到了。对方一会说办理贷款,一会又说买了银行的理财产品,要等理财产品到期之后才能贷款。问中介,中介也是各种搪塞敷衍。等到7月19号,徐先生再次去到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想要再次催讨尾款时,发现景隆店已锁了门,内部办公用品也搬空了。赶紧打电话给中介小周,小周说,老板彭凯凯跑路了。
一看这情形有点不对劲,徐先生立马直接给买房者潘某打电话追讨尾款。
没想到一盆凉水直接倒了下来。
潘某说,他不是真正的买房者,也没钱付款,徐先生这房子是他替彭老板的连襟陈昶买的。当时的首付款也是陈昶转给他,房子过户之后,第二天就抵押给了民间借贷公司,借贷的180万元也早就转给了陈昶。
让徐先生更崩溃的是,回家去翻合同,发现这合同竟然盖的也不是21世纪不动产的章,而是老板彭凯凯注册的另外一家公司的章。
徐先生说,这就是一起有预谋团伙诈骗案!而且受害者还不止他一人,目前已知的以类似手段被骗的房子就有15套,买房者中未支付尾款最少的也有100万元,涉及总金额至少2千万元,而且全都是在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被骗的。
中介虚构买主,房子过户后全被抵押
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已经人去楼空
投诉人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子过户后,不但在约定日期内拿不到尾款,更为要命的是,经查,他们发现房子全被抵押给了民间担保公司或一些个人,而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的老板彭凯凯和一个叫陈昶的人拿着抵押款跑路了。
“我的房子被抵押了160万元。”叶先生说。
“我的房子被抵押了180万元。”林先生说。
叶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收不到尾款,他们才主动找上买主,要求买主支付尾款。“这时候,买主才道出,压根儿就不是他们想买房,是彭凯凯和陈昶让他们假扮买房者,实际的买房人其实是彭凯凯和陈昶,现在,他们没钱支付房款。”叶先生说,这么多套房子,都是潘世江、陈昶、陈凯琼、陈亚琼、童兵辉、温林超这几个人买的,有的买了好多套。“而且大多数房子是在房产过户第二天就迅速办理的抵押手续。”而实际的买房就是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老板彭凯凯陈亚琼夫妇和颐景名苑店陈昶陈凯琼夫妇,而陈亚琼和陈凯琼是两姐妹。目前,4人都已失联。
投诉人说,因为钱的数目巨大,现在他们家里矛盾重重,“孩子们怪我,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我们夫妻经常为此事吵架”。
投诉人认为,这是以陈昶、彭凯凯、陈亚琼、陈凯琼为首的团伙诈骗案。“他们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均沾的诈骗团伙。长期以来,通过各种显失公平的交易合同,采用统一的套路与话术,一步一步将受害人的房产诈骗到其名下,随后与一些个人以及民间融资机构联合迅速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最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不支付后续房款,形成了一条触目惊心的诈骗产业链。”
21世纪不动产区域总代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
随后,记者联系到21世纪不动产的台州区域总代。副总杨女士告诉记者,在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事发当日,也就是7月19日,他们接到了该店员工的电话,称老板失联了。“我们火速赶到现场,也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希望能够尽快地联系到涉案人员。”
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办公桌上50多份1月至6月的成交报告
记者了解到,“21世纪不动产”目前在台州有80多家加盟店,其中椒江就有40多家,这些加盟店都有独立法人,4万元加盟费,允许使用21世纪不动产这个牌子十年。
台州区域分部副总经理杨柳说,对于加盟店,区域分部负责员工培训以及业务指导,而且为了有效监管,21世纪不动产是不允许加盟店私自带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而是区域总代这边派专员办理的。而且每单交易完成之后,都要录入到电脑内,然而景隆店竟然有意隐瞒交易信息,用非“21世纪不动产专用合同”欺骗客户,这是她万万没想到的。
杨柳说,景隆店的老板彭凯凯,从事房产中介之前,在银行工作8年,分管风控这块。不过自从她去年担任台州区域分部经理以来,就从来没有碰到过,每月一次的店东(加盟店股东)会议,彭凯凯要么不参加要么让店长来代为参会。不过景隆店的业绩却一直不错,2017年门店业绩在台州区域位居第一。
而唯一可以称之为苗头的,应该就是今年4月份,当时景隆店业绩开始大幅下滑,曾引起分部的注意,不过恰巧那个阶段,景隆店多个业务骨干因薪资问题离职,分部以为是人员流动导致,一直到事发前两天,分部还派人到店里蹲点联系工作,都未发现异常。
杨柳说,其实这也是比较遗憾的一点,台州目前的二手房交易还未实行“网签”,门店的业务在未输入系统之前,就不能像“网签”那样,从签合同到付首付到放款每一步都看的到,所以就像这次景隆店私下交易,他们就算人派人蹲在店里,也很难觉察。不过事已至此,作为台州区域分部,他们只能是尽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对于受害的业主,他们也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安抚。“作为区域代理,我们确实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有任何的证据,第一时间递交给警方,被骗的业主有什么意见都汇总到我这里,然后根据中国总部的相关规定,一步步来解决。还是那句话,该承担的责任我们都会承担,我们不会跑,也不会逃避。”
杨柳告诉记者,陈昶是21世纪不动产颐景名苑店的法人,他与景隆店的法人彭凯凯是连襟。
“今年7月份,21世纪不动产颐景名苑店因为房租上涨的问题,陈昶把这家店给关了。”杨柳说,此外,双方还有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颐景名苑店关门时,并未涉及到房屋买卖,只是涉及到六七位员工的工资和提成。”
杨柳说,“我们确实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所以我们也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因为景隆店出事,其他21世纪不动产的加盟店的经营状况都受到了影响。”
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人去楼空,还有很多房子的钥匙在现场。
截至发稿前,投诉人告诉记者,针对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之事,台州市公安部门已经立案。
最后
族妹就来为各位网友们
扒扒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
第一大注意事项: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第二大注意事项: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第三大注意事项: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这个不用说了,你懂得;花钱着急买了房,还不能入住,这种痛苦和纠纷……
第四大注意事项: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第五大注意事项:市政规划是否受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第六大注意事项:福利房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第七大注意事项: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大注意事项: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第九大注意事项: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第十大注意事项: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
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好了,今天族妹就为大家说这些了
总之一句话:二手房交易,要多方面考虑!
不然到时损失就是自己的利益
和辛苦的血汗钱了!!!
"买房人"看起来是假的,
但也是真的,
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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